·用户注册·用户登陆·联系站长·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位置: 呼和浩特保险 >> 财险 >> 中国人保 >> 正文

  家庭财产保险    3星级
家庭财产保险
[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8     文章录入:Admin
【字体: 字体颜色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 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三)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第五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金牛第三代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
新一代的“金牛”产品吸取了前两代产品的经验,借“奥运概念”将投资和保障进行了完美的组合,且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侧重投资回报。但并不意味着对产品保险功能的忽视。金牛第三代投资保障型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为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室内装潢;保险责任也较为全面,包括火灾、雷击、爆炸、飞行物体坠落。人保财险秉持着“铸金牌服务,为梦想护航”的服务理念,为投保人提供安全、可*、放心、优质的保险、理财服务。 保险责任: 第一条 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雷击;(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其他建筑物和固定物体的倒塌。第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个人贷款抵押房屋综合保证保险
保险责任: (一)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本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财产直接损失的,保险人依照本条 款约定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 2、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二)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三)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损失所支付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但该项费用以相应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第二部分 还贷保证保险保险责任借款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其合法继承人连续三个月完全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义务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负责按照本部分 约定赔偿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金和借款利息。
家庭财产保险基本险(房屋)
保险责任: 第一条 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 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雷击;(三)爆炸;(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其他建筑物和固定物体的倒塌。第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家庭财产保险基本险(室内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一条 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 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二)雷击;(三)爆炸;(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其他建筑物和固定物体的倒塌。第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家庭住房装修工程保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房屋装修期间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 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暴雨、雷击、洪水、台风、龙卷风;(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其他建筑物和固定物体的倒塌。第二条 由于安装技术不善引起的事故造成被安装保险标的以外的其他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第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个人银行卡保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银行卡因遭盗窃、抢劫或遗失,自被保险人向发卡机构办妥书面挂失手续之时起至次日的二十四时(含)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银行卡内的货币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被他人通过自动柜员机(ATM)支取现金的;(二)被他人通过特约单位终端(POS)办理转账结算、消费信用的;(三)被他人在银行柜台当面支取现金的。第二条 对于被保险人的银行挂失费用和重新制卡的工本费,保险人也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购物保障保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在保险单约定的责任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坏或灭失,保险人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三)有明显现场痕迹且经当地公安机关确认的盗窃或抢劫。本条 款所称责任期间是指保险人依照本条 款约定为被保险人使用信用卡签帐所购物品提供保险保障的期间。责任期间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载明于保险单。责任期间从被保险人购物签帐日起算.
旅行延误保险
保险责任: 第一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开始其旅行行程,由于发生下列事故造成预定的旅行行程延误导致被保险人额外支出合理、必要的费用时,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已定妥座位的航班被航空公司取消,且自该航班原定起飞时间之时起6小时之内(不含)同一机场无其它班机可供其搭乘;(二)航空公司未向被保险人提供事先已定妥的座位,且自已定妥座位的航班原定起飞时间之时起6小时之内(不含)同一机场无其它班机可供被保险人搭乘;(三)被保险人因航班延误导致错失已定妥座位的衔接航班,且于到达转运站后6小时之内(不含)同一机场无其它班机可供其搭乘;(四)由于自然灾害或者被保险人拟搭乘的班机、火车、船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导致航班延迟6个小时以上(含)起飞,火车、船舶延迟8个小时以上(含)出发、启航。本条所称合理、必要的费用,是指被保险人为继续其预定行程或在行程延误期间往返于机场/火车站/码头与住宿地点之间额外支出的合理、必要的交通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在行程延误期间在当地发生的合理、必要的住宿及伙食费用、国际电话费、因住宿必要而紧急购买的日用必需品的费用。第二部分 托运行李延误费用保险保险责任第二条 被保险人搭乘的班机抵达目的地6小时以上(含),被保险人仍未能领取到其登机前托运的行李的,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此而在托运行李延误当地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其实际支出,在保险合同载明的相应责任限额范围内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因紧急需要而购买的日用必需品的合理、必要的费用;(二)为领取延误的托运行李往返于机场及住宿地点间发生的合理、必要的交通费用。
分期交费型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现房适用)
保险责任: 第一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单列明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暴风、暴雨、台风、洪水、雷击、泥石流、雪灾、雹灾、冰凌、龙卷风、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第二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第三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财产损失所支付合理的、必要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 上一篇文章: 金娃投资保障型意外伤害保险

  • 下一篇文章: 责任保险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5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在线留言  |  与我同在


    Copyright© 2007-2008 呼和浩特保险网 HHHTB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核实,风险自负,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
    电话:13848188902 站长QQ:249754353专用QQ
    蒙ICP备07002111号